纽约州要求执法机构终止与ICE合作,仅5家同意
纽约州与联邦移民执法之间的矛盾持续升温。纽约州州长霍楚(Kathy Hochul)与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8月14日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州府将继续推动新法律实施,要求地方执法机构终止与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的部分合作协议。目前,纽约州共要求12个地方执法机构终止与ICE签订的“287(g)”合作协议,但截至最新消息,只有5家机构明确表示愿意配合,另外7家仍没有确认是否会按照州府要求终止合作。
其中最受纽约华人社区关注的是纳苏郡(Nassau County)。目前尚未确认是否配合的机构包括纳苏郡警长办公室和纳苏郡警察局。纳苏郡拥有大量华裔居民,因此当地警方是否继续与ICE保持相关合作,也受到长岛华人社区密切关注。
所谓287(g)协议,源自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87(g)条款,允许经过授权和培训的地方执法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协助联邦政府执行部分移民执法工作。不同类型的287(g)合作协议,涉及的权限有所不同,包括协助ICE处理被拘留人员、执行部分移民执法任务等。
纽约州今年通过的相关法律要求地方执法机构终止这类合作。州府认为,地方警察的主要职责应该是处理地方刑事案件,而不是承担联邦民事移民执法工作,同时希望减少移民社区因为担心被移民执法部门发现身份而不敢报警的情况。
不过,一些地方执法机构和共和党官员对此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地方警方与联邦执法部门合作有助于处理涉及严重犯罪的案件,并质疑州府是否应该强制地方警察停止相关合作。部分郡警长也公开表示,将继续维护当地公共安全利益。
霍楚和詹乐霞则表示,8月25日是关键期限。届时新禁令正式生效,没有终止相关合作的执法机构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州府强调,地方机构必须遵守纽约州法律。
对于纽约华人而言,这项政策并不意味着ICE将停止在纽约进行移民执法。**ICE仍然是联邦机构,可以独立执行联邦移民法律。**变化主要在于地方警察是否能够、以及在什么范围内协助ICE执行民事移民执法任务。纽约市也已经发布中文版“面对ICE时的权利”指南,提醒居民了解自己的基本权利。
随着8月25日最后期限临近,纳苏郡等尚未明确表态的地方执法机构最终是否退出287(g)合作,将成为纽约华人社区近期值得关注的移民政策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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